轉(zhuǎn)發(fā)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及結項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11-25瀏覽次數(shù):1860文章來源: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

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
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

和結項工作的通知

蘇教辦社政函〔202147

各高等學校:

根據(jù)《江蘇省教育廳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省教育廳定于近期開展2021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期檢查工作

(一)檢查范圍

1. 2020年立項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一般項目及專題項目;

2. 2019年立項且未參加或未通過2020年中期檢查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

(二)檢查內(nèi)容

在研項目研究進展情況、階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況以及經(jīng)費使用情況等。

(三)檢查要求

1. 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中期檢查工作由省教育廳組織開展。項目負責人對照《項目任務書》,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報告書》(附件1,以下簡稱《中期檢查報告書》),將課題研究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報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學校嚴格對照《項目任務書》進行初審,并匯總填寫《2021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中期檢查成果匯總表》(附件2,以下簡稱《重大、重點項目中期檢查成果匯總表》)。

中期檢查材料包括《中期檢查報告書》《項目任務書》復印件及經(jīng)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蓋章確認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復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紙雙面印制并裝訂成冊。如有經(jīng)省教育廳批準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以下簡稱《變更申請表》),其復印件須一并放在《項目任務書》之后裝訂。論文類成果需復印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論文全文,報告類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成果被采納/批示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加蓋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公章),著作類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原件不予退還)。

2. 一般項目與專題項目的中期檢查工作由各高校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自行組織開展,各高校應嚴格把關,確保研究進度和質(zhì)量。檢查材料由學校留存?zhèn)洳椋瑹o需報送。

(四)其他事項

1. 已完成《項目任務書》約定研究任務的各類別項目,可不參加中期檢查,直接按結項要求申請辦理結項。

2. 2020年立項且未完成《項目任務書》約定的階段性研究任務的重大項目,項目負責人可提出延期參加中期檢查的書面申請,經(jīng)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后報省教育廳審定。對無故不按期參加中期檢查,或2次參加中期檢查均不合格的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將緩撥或停撥后續(xù)經(jīng)費。

3. 往年已通過中期檢查的項目,不再重復參加中期檢查,請各校仔細核查,不得重復提交中期檢查材料。

二、結項驗收工作

(一)驗收范圍

已完成《項目任務書》約定研究任務符合結項要求的各類別項目。

(二)驗收內(nèi)容

是否按照《項目任務書》完成研究任務并產(chǎn)生最終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應用價值及社會影響;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識產(chǎn)權等方面的爭議或其他學術不端行為;經(jīng)費開支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等。

(三)結項要求

    1. 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的結項驗收工作由省教育廳組織開展。項目負責人對照《項目任務書》,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結項報告書》(附件4,以下簡稱《結項報告書》),同時將正確標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報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學校嚴格對照《項目任務書》進行審核,對未按照《項目任務書》完成既定研究任務的,一律不得報送。通過審核的成果,在其復印件標注項目名稱及批準號處加蓋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公章予以確認,并匯總填寫《2021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附件5,以下簡稱《重大、重點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

結項驗收材料包括《結項報告書》《項目任務書》復印件及經(jīng)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蓋章確認的研究成果復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紙雙面印制并裝訂成冊。如有經(jīng)省教育廳批準的《變更申請表》,其復印件須一并放在《項目任務書》之后裝訂。論文類成果需復印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論文全文,報告類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成果被采納/批示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加蓋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公章),著作類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原件不予退還)。

2. 一般項目與專題項目的結項驗收工作由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組織開展。學校嚴格對照《項目任務書》進行審核,并匯總填寫《2021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一般、專題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附件6,以下簡稱《一般、專題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及《結項證明》(附件7)。

最終成果為已正式發(fā)表的論文、出版的著作或被采納/批示的研究報告的,按《項目任務書》要求直接申請結項。結項驗收材料由學校留存?zhèn)洳椋瑹o需報送。最終成果為未被采納/批示的研究報告或未出版的書稿的,必須由依托學校組織專家鑒定結項。鑒定專家由校內(nèi)外5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組成,校外專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通過專家鑒定結項的項目,學校應向教育廳提交經(jīng)專家簽字確認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表》復印件1份(附件8,以下簡稱《成果鑒定表》)。

(四)其他事項

1. 項目成果在發(fā)表或出版時需在顯著位置標注項目名稱及批準號,否則驗收時不予承認。對重復標注省教育廳不同項目名稱的同一研究成果,在驗收時只能認定為署名排在第一位的項目負責人的最終成果。

2. 僅由雜志社提供用稿通知的未見刊論文,一律不視為已發(fā)表成果。

三、項目清理工作

為保證項目管理的嚴肅性,根據(jù)《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清理:

(一)2016年度立項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本次未按時提交結項材料或未通過本次結項驗收者,一律作撤項處理;

(二)項目負責人被舉報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違反科研誠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的項目;

(三)在研究經(jīng)費使用中存在嚴重違規(guī)行為的項目;

(四)項目負責人因長期出國、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xù)主持研究工作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填寫《變更申請表》(附件9),提出自行終止項目,由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批后集中報送省教育廳。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以此次中期檢查和結項工作為契機,對學校承擔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研究情況進行全面梳理,要安排專人做好此次中期檢查和結項驗收工作。

(二)因管理不嚴格、不規(guī)范導致總體結項率低、存在違規(guī)使用項目經(jīng)費、或在后期組織的專項抽查中發(fā)現(xiàn)一般項目和專題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把關不嚴的學校,省教育廳將減少下一年度該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指標。

(三)請各高校于20211223日至24日期間將以下材料報送省教育廳。

1.重大、重點項目中期檢查材料及《中期檢查成果匯總表》紙質(zhì)版1套;

2.重大、重點項目結項驗收材料及《重大、重點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紙質(zhì)版1套;

3.《一般、專題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紙質(zhì)版1份、《結項證明》紙質(zhì)版2份及通過鑒定結項的一般、專題項目《成果鑒定表》復印件1份。

此外,請將重大、重點項目的《中期檢查報告書》《中期檢查成果匯總表》《結項報告書》《重大、重點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及《一般、專題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的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郵件務必注明學校名稱。

聯(lián)系人:李偉、陳靖遠,聯(lián)系電話:025-8333536383335678;地址:南京市鼓樓區(qū)北京西路15號省教育廳社政處1513-1室,郵編:210024;電子郵箱:jytszc5678@163.com

各獨立學院由母體高校負責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具體職能部門。

附件:附件1-9.zip

1. 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報告書

2. 2021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中期檢查成果匯總表

3. 2021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一般、專題項目中期檢查成果匯總表

4. 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結項報告書

5. 2021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

6.  2021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一般、專題 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

7.  結項證明

8. 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表

9. 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

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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